各单位:
根据肇庆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5年肇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函〔2015〕97号)要求,现就我校今年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组织好公需科目培训
按照省人社厅的公需科目指南要求,我市今年专业技术人员全员培训公需科目专题为《结合创新思维与实践,推进法治思维与法治风尚》。公需科目培训班由肇庆市干部学校负责统一开办。为方便我校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经我校协商沟通,市干部学校同意送教上门,定于5月中旬选派专家到我校进行集中授课。
(一)培训对象
我校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均须参加本次公需科目培训。
(二)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形式,其中集中辅导1天,自学、考核2天。
(三)报名方式
根据市干部学校的要求,为便于其对参训人员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公需科目培训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今年市干部学校启用了新的报名系统——“人事人才培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 http://www.zqgbxx.com/),由于原系统中的资料无法导入新系统,因此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均需在该系统中先注册后才能选课。课程表中的“第五期AG尊时凯龙人生就是博专场”、“第六期AG尊时凯龙人生就是博专场”为在我校设点举办的公需科目培训班。请各专业技术人员在4月17日(星期五)前完成网上报名。由于我校专业技术人员数量较多,校内场地有限,分两批开班也无法容纳所有参训人员。因此,建议在市区居住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尽量选择在星岩礼堂开班的期次。
网上报名完毕后,专业技术人员需从系统中打印出报名表并尽快交给所在单位。各单位汇总报名人员情况并填写好《AG尊时凯龙人生就是博参加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班人员名册表》(见附件1),连同报名表于4月20日(星期一)前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5室),表格电子版须发送到以下邮箱:rsc2716272@163.com。
请各单位及时把通知精神传达给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提醒其按时报名,确保所填报的名册表中的信息(尤其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准确无误。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本次校内培训班的集中授课分2期进行(每期446人,报名时额满即止),其中第1期于5月16日(周六)授课,第2期于5月17日(周日)授课。市干部学校将在正式开班前一周以短信方式通知各报名人员上网打印听课证,届时须凭听课证进场上课和领取考试试卷。
培训地点:我校陈熹音乐厅。
(五)培训费用
课程培训费119元/人(含教材及资料费)由学校统一支付。
二、严格抓好专业科目培训
各二级学院及教辅单位应依据本部门的专业特点与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开展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科目培训,确保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不少于42学时的专业科目学习任务。
(一)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重要性,按照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方针,科学制定专业科目培训的计划和方案。为使今年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能按时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专业科目培训应尽量安排在本学期内进行。各二级学院及教辅单位请于4月20日(星期一)前填写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开班备案表》(见附件2,每门专业科目需单独填写一份备案表)并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表格电子版发至前文所列邮箱。
(二)切实保证培训质量。在培训过程中,各单位须严谨组织教学,规范学员管理,客观考核评价,杜绝弄虚作假,避免流于形式。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自身发展规划,自觉主动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培训活动,高质保量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三)按时报送培训材料。各有关单位应在每门专业科目培训结束后5天内把培训名册表(见附件3,电子版须同时发至前文所列邮箱)及培训讲义、考勤表、作业等培训基本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三、认真落实好个人选修科目培训
除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外,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还须完成12学时的个人选修科目培训量。各单位要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的岗位知识需求出发,通过组织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专业观摩等各种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个人选修科目培训活动。培训结束后,各单位应在一周内把培训名册表(见附件3)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四、及时做好继续教育学习情况的登记
我省的继续教育工作全面实行网上统一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地载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www.gdhrss.gov.cn/jxjy/)。专业技术人员也可通过AG尊时凯龙人生就是博校园网“人事处”主页右下角的链接进入“管理系统”。
(一)公需科目与专业科目的登记: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与专业科目培训的有效学时成绩由负责培训的施教机构统一录入到“管理系统”中。其中公需科目培训情况由肇庆市干部学校统一填报,我校组织的专业科目培训情况由校人事处批量上传。
(二)个人选修科目的登记:1、各单位统一组织的个人选修科目培训,由人事处把培训情况统一上传到“管理系统”中,各单位应及时向人事处报送个人选修科目培训名册表。2、专业技术人员自行参加校外举办的个人选修科目培训,由其本人在“管理系统”进行登记(登记时须把有效的《继续教育证明》进行扫描或拍照后作为附件上传到“管理系统”中)。
(三)其它可折算为专业科目培训学时的成果登记: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取得可折算为专业科目培训学时的成果(取得专利、出版专著、完成省级以上专业课题项目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第一完成人按28学时计算,其他完成人按14学时计算),须由本人在“管理系统”中录入并上传有效的证明材料(需上传证书扫描件或论文封面、目录和正文第一页的扫描件)。
人事处
2015年4月7日